366vip 发表于 2022-7-12 10:30:39

课堂上被老师奚落谩骂,11岁小学生自杀了却一生

江西一名11岁的小学生在课堂上被老师语言攻击后自杀。他的家人提出了刑事自诉(→)侮辱罪。目前,事情有了新进展:涉案教师邹某因师德问题被九江市教育局给予记大过、两级降级、调离教学岗位的处分。据去年12月的一篇报道,江西省九江市双峰小学的家长王女士说,她的儿子宽宽在课堂上被邹某某虐待后自杀。警方发现了一张带有宽宽手印的自杀手写遗属。“我的死与我的父母、父母、社会和国家无关,只与使用暴力手段的邹某某有关。”事发后,王和丈夫查看了案发当天警方调取到的教室监控录像。他们认为视频显示邹某某在教室里辱骂孩子。王女士说,宽宽在九江双峰小学莲溪校区上学后,长期担任少先队员班的学生干部。她几乎每年都获奖,性格活泼开朗。如果邹某某没有多次虐待关,伤了他年轻的心,款款就不会跳楼自杀。因此,王女士和她丈夫以侮辱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并起诉了邹某某。近日,九江市莲西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同时,王女士向教育部门汇报,邹某某在庐山接受了宴请和住宿安排事件。7月10日,江西省九江市教育局宣布,2021 年11月18日,收到九江市公安局遂溪分局关于邹某违反师德的线索,涉案学生家属四次提交补充线索。
经调查,邹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非法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品,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安排在庐山住宿。课堂教学中存在着违反劳动纪律、不当履行职责、嘲笑和歧视多名学生等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经研究,对邹作出以下处罚决定:1、邹在党内受到严重警告;2、对邹给予降职2级处分;3、邹调离教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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