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6vip 发表于 2022-9-27 14:37:08

女子流产5次分手还被索要退还12万,有没有同理心?


近日,河南新乡县法院针对情侣同居四年分手,男子索要12万元彩礼等财产纠纷作出判决。刘先生与同事张女士2017年相识,不久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同居期间,张女士五次流产,刘先生先后向张女士转账4万、彩礼8万。

2021年两个人选择分手,刘先生认为还没领证,想白piao,于是厚着脸皮要求张女士退还12万,被拒后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张女士多次流产身心遭受创伤,转账多为生活花费,存在混同情形无需返还。法院判决,张女士返还刘先生彩礼1.5万元。刘先生不服提起上诉,新乡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说到未婚同居,以前觉得挺好挺正常,属于试婚,但有利有弊,看自己如何平衡。1,利就是能了解这个人并知道是否适合生活,适合结婚。不要等登记了才知道不适合导致有离婚的记录。2,弊就是怕容易怀孕,导致流产,生米煮成熟饭等情况。不好预估,但可以做好预防。以前觉得应该偏向试婚,但现在我是不建议了。

网友看到后也是义愤填膺。他认为女的蠢,男的坏,当一个男人让女人流产5次,他的下限就不仅仅是让女人流产,索要财产只是第一步。

四年,男人花了12万元,其中1.5万元返还,还有10.5万元,相当于每年花费2万元,除了满足他的生理需求,还让他有了炫耀的资本“我让某某女人为我流产5次,最后我还甩了她!”


不要低估人的劣根性!对大部分男人来说,女人为他们生儿育女,等于加大了女人的沉没成本,他们无须再花费时间精力来对待女人;如果有女人为他们流产,等于贬值,在他们眼中“都为我流产了,这样的女人,除了我,还有谁要?”

也有人表示彩礼可以退,但是感情付出,和身体付出以及流产的痛苦和精神损失应该都需要赔偿。或许就不是12万的事情了,可能需要更多。

爱情就是这样奇怪的东西,当初爱得撕心裂肺,我的就是你的,我的钱我的人都是你的。当不爱了,就斤斤计较,我给你的都还是我的,还需要还,这就有点不讲武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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