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6vip 发表于 2023-2-20 09:06:54

男子为挽回感情,竟放火烧毁女友房屋


广东中山。男子栗某因和女友感情不和发生矛盾,几天都联系不上女友,郁闷的心情让栗某借酒浇愁,晚上直接来到女友家中放火,试图挽回两人的感情,结果女友没见到,火势却越来越多,直接让自己走上犯罪。


栗某和女友何某在发生矛盾后,无论是发短信还是打电话,栗某始终联系不上对方,原本心情就郁闷的他,喝了点上头,突然想着去对方家里找女友。可是进入对方家中,发现也没有人,于是他想到了更绝的办法。

栗某点燃了何某家中的床单和被子,然后将这件事告诉何某,想着用恐吓手法挽留女友,能让她出现在自己面前。结果火势越来越大,完全超出了自己的控制范围。直到凌晨5点左右,楼上业主被浓烟熏醒报警。


消防赶到时,明火已被物业管理人员扑灭,但何某的家也已经被烧的不成样子。目前,栗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拘留中。


看到这,只能大呼一声:好家伙!虽然不清楚两人之间的感情经历,但通过栗某当下的行为,似乎能够理解为什么对方不愿意回复他,行为实在太激进极端了。


首先就是放火罪。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判处放火罪的重点是在于当事人放火的这个行为侵犯了公私财物或者建筑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栗某明知这样的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还是依然选择放火导致火势无法控制,这已经构成了犯罪。

其次就是这个房间是谁的,栗某又是如何进入的,如果两人已经明确分手了,这房子又不属于栗某,可能还会加上一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属于罪加一等。

最后就是对何某家中的财产损失的赔偿。总而言之,栗某的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挽救感情的范围,自己要面临法律制裁不说,感情基本彻底结束了,想想也是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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