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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桐庐实行“有奖举报”发现“红码”人员奖励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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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6 13: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25日晚,杭州市“桐庐发布”官方微信号发布一则通告,详情如下: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防止疫情输入,织密织牢疫情防控安全网,形成“人人抗疫”的强大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行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举报范围及奖励

1.“场所码”核验中,发现“红码”人员并临时管控,提供有效线索的奖励1000元/人次;

2.发现目前正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未严格执行管控措施,随意外出或接受其他人员探亲访友,不遵守疫情管控规定的,提供有效线索的奖励500元/人次;

3.“场所码”核验中,通过核查行程卡发现来自高风险地区,需要被管控但未管控的,提供有效线索奖励500元/人次;

4.公共场所“场所码”核验中,发现“黄码”人员并临时管控,提供有效线索的奖励200元/人次(酒店宾馆、公共交通和社区小区发现的有“文字提示”的,以及核酸采样点发现的“黄码”人员除外)。

三、举报方式

对上述有效线索,广大群众可通过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疫情防控办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举报人尽量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地址、旅居史等信息,以及本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举报电话:

四、其他说明

1.举报范围仅限本县内。

2.是否属于有效线索,由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疫情防控部门根据风险等情况进行研判。

3.奖励由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疫情防控部门在一周内兑现。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负有排查管控工作职责或其他不宜奖励的,不予奖励。

4.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应当客观真实,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或者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5.通告由桐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桐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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